河北省规定,女职工生育后的产假可以延长30天,总计168天。同时,对于多胞胎、高龄生育等特殊情况下,产假还可以再延长。延长产假期间,女职工可以享受工资待遇和医疗保障。此外,如果需要延长产假,女职工需要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对于违反产假延长规定的用人单位,相关部门将会进行处罚。河北省规定,女职工生育产假可以延长30天,总计为180天。在产假结束后,女职工可以申请延长30天的产假,享受与产假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。此项规定适用于在职的女职工,符合相关条件的女职工可以申请延长产假。产假延长规定为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权益和健康,提高生育率,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