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,产假通常为98天,多胎或难产可延长15天。如果产假期间女职工仍未恢复工作状态,可以向雇主提出延长产假的申请。但延长产假需要雇主同意,且经过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。另外,若产假结束后女职工仍未恢复工作能力,也可依法请假,但需要提供医院证明,并按规定扣减假期工资。